各分会:
根据上级工会组织安排,为落实学院党发【2010】2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我院“爱心帮扶基金”筹集和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安排如下:
1、全体教职工(含正式聘用的职工),每人每年捐助本人一天的岗位工资,这项工作将于12月发工资时完成。此筹集资金的40%上缴省教科文卫工会,由上级工会统筹调剂使用;我院留用60%,用于解决本院困难教职工的帮扶和救助。
各分会要向广大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认识筹集“基金”、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对于凝聚教职工人心,增强工会组织的亲和力,加强工会组织扶贫帮困职能,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力推进优质高职院校和一流高职院校建设的重要作用。
2、各分会要切实做好本单位本年度在职困难职工详细的调查摸底工作。根据困难教职工本年度的实际情况填写学院“爱心帮扶基金”申请审批表,于12月10日前报学院工会(含电子版和纸质版)。
3、各分会要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年终“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突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推动“送温暖”活动制度化、经常化,让每一个教职工,尤其是困难职工感受到学院大家庭的关怀和温暖。
附:学院“爱心帮扶基金”申请审批表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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